各学院:
教务处将于近期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及以前立项且还未进行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0年立项的,若已完成建设任务的,也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方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采取校、院两级结题评审方式。二级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初审、答辩,校级、省级项目二级学院评审验收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备教务处;国家级项目学院验收后,学校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材料提交及结题时间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题验收相关材料(附件2,3,4,)装订成册,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于4月15日前提交到所在学院。
2.二级学院评审。4月16日前各学院将评审方案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届时教务处根据方案将安排人员参与学院的初审工作。二级学院的初审工作需在4月25日前完成,由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项目进行初审,省级以上项目需答辩,评审结束,学院于4月27日前将评审结果和省级以上项目结题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含电子版)。
3.学校评审。4月27日-4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各类创业训练及实践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4.国家级项目需按附件5的要求制作提交创新创业展板(电子版)。
四、结题标准
1.创新训练项目
依照建设任务书完成所有研究任务。
2.创业训练和实践项目
选项(1)、(2)为必要条件,同时满足(3)-(6)的其中一项。
(1)创业训练及实践项目发展历程(时间为序的大事记,至少是项目每个月的基本进展情况记录)。
(2)创业训练及实践项目材料完备。
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创业报告及团队成员分工合作情况;若依托项目参加校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经审核可以结题。
创业实践项目需根据提出的创新型产品或服务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提交创业计划书、实体店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版及其他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材料(网店可提供网络营业执照,网店链接,网店截图,交易记录截图等可说明项目开展情况的材料),营业执照所有人排名第一的须是项目主持人。
(3)创业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审核,同意结题(总结取得进展情况,提出继续开展的合理计划;创业活动碰到困难难于继续的实施的,应进行案例分析,剖析原因。);
(4)创业实践项目注册实体、同时提供3个月财务运行资料;
(5)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奖项(提供奖状);
(6)已在校外孵化基地孵化3个
附件:
1.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到期项目汇总表
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结题装订要求及模板
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及评价表
5.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板。
咨询电话: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严江丽15186129977(679977)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